罗军民 律师
-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
- 合伙人、股票维权律师
- 执业证号:13101200510244418
- 手机/微信同号:13816154846
-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
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
文|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罗军民律师
1、股票索赔范围:
根据《证券法》及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》 ,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行为,购买该上市公司股票而遭受经济损失的,可以要求索赔。损失赔偿范围包括:投资差额损失、利息、佣金等。
2、股票索赔条件:
根据《证券法》及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,投资者启动股票索赔的前置条件为:A、该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行为(或虚假信息披露行为);B、投资者因该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行为遭受经济损失;C、该上市公司已被中国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或被法院等机关处理。其中该上市公司被证监会行政处罚(或被法院等机关处理)是投资者启动股票索赔诉讼的前置条件。
3、股票索赔流程:加入索赔提交材料 → 律师免费审核材料 →符合条件签订委托 →律师代为提起诉讼 →判决调解索赔成功 →获取赔偿款
4、股民索赔需要的证据材料:
1、身份证复印件的公证书(公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);
2、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开户申请表或证券开户确认单(需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);
3、买卖相关股票的对账单原件(每页均需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)
备注:
*对账时间: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;
*具体内容:需包括有股东姓名,股东证券账户号码及身份证号码,买卖股票的时间、价格、证券代码、股数、佣金印花税等信息;
*其他要求: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股东库存股的情况。
5、股民索赔流程指引(适用虚假陈述证券赔偿案件)
1、股民通过媒体报道、上市公司公告、证监会官网、巨潮资讯网等途径了解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有哪些,哪些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或财政部的处罚;
2、如果股民购买过受处罚的上市公司股票,可以自己先核对一下是否符合律师公布的起诉条件,如符合,可以直接联系询问本站律师,或在本站进行索赔登记;
3、股民向律师微信(或邮件)提交买卖过可起诉股票的对账单(由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)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证券开户确认单复印件;
4、律师收到上述材料后,帮投资者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,如果认为符合起诉条件,会免费帮股民计算可索赔金额以及应当向法院缴纳的诉讼费,并通知给股民;
5、如果股民愿意参加诉讼请律师帮其讨回损失,愿意支付诉讼费,律师会提供委托代理合同、授权委托书、民事起诉状等起诉材料,股民在需要签字的材料上签字并连同需要缴纳的费用一并寄给律师;
6、律师收到材料后,由律师事务所在委托代理合同上盖章,这样委托关系就建立了。律师会将盖章的材料连同收费单据寄还给投资者,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;
7、在办案过程中,律师将通过网站公告或者电话、微信、短信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告诉投资者案件的进展情况,待案件结案后由律师(或法院)将获赔财产转交给投资者。